| 教师教育从“九五”到“十一五”经历了二轮周期。审视阜新继教工作,是在困难中发展,在探索中前进,有可借鉴的经验,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,通过实践和“百题千人问卷”调查,从中发现有十种潜在的矛盾。
矛盾一:学院职能与相关部门的责权之间的矛盾
由于原有体制所至,现存阜新市电教馆和阜新市教师进修学院电教部,二个部门的职能基本相同,多年来管训的不研,管研的不训,负责考核的部门不发证(继续教育学分证),负责发证的不考核。工作中常出现脱节现象,使原本就比较复杂的工作更加复杂化了。建议上级领导部门,是否将二个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划分。责权进一步明确,资源进一步整合。再如,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培训由市、县、区教师进修学院和教师任职校共同组织实施。按省统一要求,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(除二县一区外)离岗培训,由市教师学院组织实施,县教师学校和教研室协助。二县一区小学教师的离岗培训由县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。然而在操作中,有的地方却出现了市与县“责”“权”不清等现象,应进一明确和定位。县级中学教研部门要与学院参与本级培训,要负责管理本级培训,要协助考核本级培训。
矛盾二:简陋的设施与离岗培训之间矛盾
阜新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全市近两万名教师各级各类培训任务,按照《辽宁省“十一五”期间中小学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》文件精神,每年要对本地区教师不少于48学时离岗培训,折算为96万人次需参加本年度离岗培训学习。而学院现有能容纳100人的教室仅有三个,如仅此一种培训每天都利用,全市也只能培训近11万人次,还有89%人次无法培训,尽管学院根据现有的条件进行了网上培训,送教到区,送教到乡,送教到校,或利用各种关系租借培训场地。但仍有无法克服的困难,从某种角度讲,培训的环境也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培训效果。建议上级领导部门,早日为学院建个教师学习的地方,解决教室问题(能容纳300至500人的教室 ),这已迫在眉睫,尽早达到“辽宁省‘十一五’市级教育学院建设标准”,因为这是学习的最基本条件,也是学院工作的基本保障,如能尽早解决,将会极大提高培训效果,推进阜新地区广大教师的整体素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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