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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弟子,据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载有姓名者77人,一部分有事迹可考。他们来自鲁、齐、卫、晋、宋、陈、秦、 楚等国,以鲁人为最多,大都出身贫贱,唯子贡 “家累千金”,但也不是来自贵族,而是新起的大商人。真正属于贵族的有南宫敬叔、司马牛等少数几人。可见孔子的弟子群,主要是由平民组成。教育对象由贵族推广到平民,使贵族垄断的文化与平民结合,学校冲破了宫廷的藩篱,与社会发生广泛联系,扩大了人才的来源,从而推动了已经开始的文化下移运动,促进私学进一步发展,为战国诸子蜂起,百家争鸣开辟了道路。这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道德教育思想孔子是中国古代伦理学和道德教育理论的奠基者。他的学说以“仁”为核心和最高道德标准。“仁”字在《论语》中出现 109次之多。孔子从不同的角度阐述“仁”的涵义,归纳起来,不外“克己”与 “爱人”两个方面,而以“礼”为准则。 “克己”即以礼约身,“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,非礼勿言,非礼勿动”(《颜渊》)。其根本要求是在财富占有上遵守周礼的等级规定,克制过分的欲望。孔子提出了道德评价的原则问题,即义利之辨。说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(《里仁》)。主张一个人要有理想,有抱负,努力提高精神境界,而不要过分地追求个人的物质欲望;认为正是物质欲望的膨胀,造成道德的堕落。因此他说:“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,未足与议也”(《里仁》)。孔子自谓吃粗粮,喝冷水,曲肱而枕,从这样清苦的生活中却获得了精神上的愉快。他称赞 “贤哉回也”,就因为:“一箪食,一瓢饮,在 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”(《雍也》)。他认为从利己之心出发,必将引起人我之间的矛盾,社会上的一切冲突即由此而起。为了从动机上防微杜渐,他很少讲“利”,在道德领域内,对“利”作了全盘的否定。 “爱人”的基本要求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:一方面,自己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我,我也不如此对待别人;另一方面,自己希望达到的,也帮助别人去达到。这叫做“忠恕之道”(朱熹注:“尽己之谓忠,推己及人之谓恕”)。孔子讲的“爱人”有两个特点:①以孝悌为本。这是出于巩固氏族血缘关系的需要。“孝”属于亲子之爱,反映纵的血缘关系;“悌”属于兄弟之爱,反映横的血缘关系。这一纵一横的关系的交织和延伸,便构成极其细密的宗法制度的图谱。奴隶主贵族的一切道德准则──亲亲、尊尊、长长、男女有别等,都是孝悌的引伸和扩大。孔子继承殷周伦理思想的传统,特别重视孝道,因而坚持 “三年之丧”,认定 “君子笃于亲,则民兴于仁”(《泰伯》)。宰予提议改三年丧期为一年,受到孔子严厉的斥责。②爱有差等。孔子说:“夫礼,天子爱天下,诸侯爱境内,大夫爱官职,士爱其家,过其所爱曰侵”(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)。爱人要受等级名分的制约,不能逾越;超越等级名分的“爱”,在道德评价上就走向了反面,变成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。墨家因此批评孔子讲的 “仁”是 “体爱”,只爱一部分人,不同于墨子的“兼爱”,爱全社会的人(《墨子·经上》“仁,体爱也”;“体,分于兼也”)。这个批评是有一定根据的,但有片面性,他们没有看到孔子也怀着普遍地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愿望,他提倡的“爱人”,在坚持“差等”的前提下,也要求推及于全社会,即不仅在贵族、平民中讲礼让,也要适当地为劳动人民着想,减轻刑罪和赋敛,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”,“择可劳而劳之”(《尧曰》),以达到保护和争取劳动力的目的,防止“犯上作乱”行为的产生。在孔子看来,这乃是符合贵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。教学科目孔子继承西周六艺教育的传统,教学纲领是 “博学于文,约之以礼”。基本科目是 “诗、书、 礼、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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