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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
一、总目标
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
一、总目标
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。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,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,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、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,提高音乐文化素养,丰富情感体验,陶冶高尚情操。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。
(一)情感态度与价值观
1.丰富情感体验,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,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,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、对他人、对人类、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,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。
2.培养音乐兴趣,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,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,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,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,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。
3.提高音乐审美能力,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、格调、思想倾向、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,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,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,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。
4.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、人民、历史、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,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;在音乐实践活动中,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、互相尊重、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。
5.尊重艺术,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,尊重艺术作品,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。通过学习不同国家、不同民族、不同时代的作品,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,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,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。
(二)过程与方法
1.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,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;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,充分展开想像;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。
2.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,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,通过模仿,积累感性经验,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。
3.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,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,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,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。
4.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,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。
5.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,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,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。
(三)知识与技能
1.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(如力度、速度、音色、节奏、旋律、和声等)和音乐常见结构(曲式)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,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。
2.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、自然、有表情地歌唱;学习演唱、演奏的初步技能;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,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。
3.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、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,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。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、体裁、风格等,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,初步识别不同时代、不同民族的音乐,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。
4.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,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,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。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,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,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。
二、学段目标
上述课程目标,将分为3个学段,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。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:
(二)3~6年级
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,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。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,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、形式,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,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。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,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。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。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。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。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。
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
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
领域一:感受与鉴赏
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情绪与情感 音乐体裁与形式 音乐风格与流派
领域二:表现
演唱 演奏 综合性艺术表演 识读乐谱
领域三:创造
探索音响与音乐 即兴创造 创作实践
领域四:音乐与相关文化
音乐与社会生活 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
分学段的内容标准
一、感受与鉴赏
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,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,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。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,对于丰富情感,提高文化素养,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。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,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,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。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,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,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,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。
【内容】音乐表现要素 【标准】3~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,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。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,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。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。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,并能听辨其音色。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,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,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、快慢、强弱。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、乐句和段落的变化,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、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。
【内容】音乐情绪与情感 【标准】3~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,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。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。
【内容】音乐体裁与形式 【标准】3~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、颂歌、抒情歌曲、叙事歌曲、艺术歌曲、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,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。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,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。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、齐奏与合奏。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,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,每学年2~4首。
【内容】音乐风格与流派 【标准】3~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,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、民间歌舞、民间器乐曲和戏曲、曲艺音乐等,了解其不同的风格。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,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。
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
二、表 现
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,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,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。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、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,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,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、融洽感情,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,受到情感的陶冶。
【内容】演唱 【标准】3~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。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,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。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。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、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、合唱。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。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~6首。
【内容】演奏 【标准】3~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。 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,参与歌曲、乐曲的表现。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,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。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~3首。 【内容】综合性艺术表演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,并从中享有乐趣。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。 能够对自己、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。 【内容】识读乐谱 【标准】3~6年级 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。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、音符、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。 能够识读简单乐谱。
三、创 造
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,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,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: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;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。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,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。
【内容】探索音响与音乐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自制简易乐器。 能够运用人声、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。
【内容】即兴创造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,并参与表演。 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,即兴创编音乐故事、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。
【内容】创作实践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创作2~4小节的节奏短句。 能够创作2~4小节旋律。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。 (注:" "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)
四、音乐与相关文化
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,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。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,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,提高学生音乐鉴赏、表现、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。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,而在更多的情况下,又蕴涵在音乐鉴赏、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。为此,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,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。
【内容】音乐与社会生活 【标准】3~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。 喜欢从广播、电视、磁带、CD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,并经常聆听。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,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。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。
【内容】音乐与姊妹艺术 【标准】3~6年级 接触与了解戏剧、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,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。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,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。 【内容】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选用合适的背景音乐,为儿歌、童话故事或诗朗诵配乐。 知道一些不同历史时期、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儿童歌曲。
(二)3~6年级
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,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。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,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、形式,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,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。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,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。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。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。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。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。
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
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
领域一:感受与鉴赏
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情绪与情感 音乐体裁与形式 音乐风格与流派
领域二:表现
演唱 演奏 综合性艺术表演 识读乐谱
领域三:创造
探索音响与音乐 即兴创造 创作实践
领域四:音乐与相关文化
音乐与社会生活 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
分学段的内容标准
一、感受与鉴赏
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,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,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。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,对于丰富情感,提高文化素养,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。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,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,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。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,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,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,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。
【内容】音乐表现要素 【标准】3~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,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。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,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。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。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,并能听辨其音色。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,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,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、快慢、强弱。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、乐句和段落的变化,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、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。
【内容】音乐情绪与情感 【标准】3~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,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。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。
【内容】音乐体裁与形式 【标准】3~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、颂歌、抒情歌曲、叙事歌曲、艺术歌曲、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,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。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,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。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、齐奏与合奏。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,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,每学年2~4首。
【内容】音乐风格与流派 【标准】3~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,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、民间歌舞、民间器乐曲和戏曲、曲艺音乐等,了解其不同的风格。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,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。
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
二、表 现
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,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,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。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、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,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,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、融洽感情,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,受到情感的陶冶。
【内容】演唱 【标准】3~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。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,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。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。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、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、合唱。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。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~6首。
【内容】演奏 【标准】3~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。 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,参与歌曲、乐曲的表现。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,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。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~3首。 【内容】综合性艺术表演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,并从中享有乐趣。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。 能够对自己、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。 【内容】识读乐谱 【标准】3~6年级 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。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、音符、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。 能够识读简单乐谱。
三、创 造
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,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,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: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;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。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,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。
【内容】探索音响与音乐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自制简易乐器。 能够运用人声、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。
【内容】即兴创造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,并参与表演。 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,即兴创编音乐故事、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。
【内容】创作实践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创作2~4小节的节奏短句。 能够创作2~4小节旋律。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。 (注:" "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)
四、音乐与相关文化
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,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。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,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,提高学生音乐鉴赏、表现、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。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,而在更多的情况下,又蕴涵在音乐鉴赏、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。为此,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,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。
【内容】音乐与社会生活 【标准】3~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。 喜欢从广播、电视、磁带、CD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,并经常聆听。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,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。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。
【内容】音乐与姊妹艺术 【标准】3~6年级 接触与了解戏剧、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,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。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,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。 【内容】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【标准】3~6年级 能够选用合适的背景音乐,为儿歌、童话故事或诗朗诵配乐。 知道一些不同历史时期、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儿童歌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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