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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教师责任的思考
古往今来,人们把教师看成是最崇尚的职业,爱戴他,尊重他,敬重他,这是因为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,更是人格的培育者。教师对学生的培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教师的言行举止,每时每刻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,有道是“树人先树己”“为师先垂范”。然而,时代的发展,我们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思考,那种只讲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复制的教师,是否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呢?社会需要的是创新的人才,不仅能创新知识,更重要的有创新方法、思想、品质。教师无论如何是满足不了学生发展的要求。
那么现在的教师能做什么呢?我觉得明确两个责任,一是要负教的责任,一是要负学的责任。教的责任在于,教师是知识的先知者,有传播的责任,那么教师根据教育目标和学生的要求,把最先进的科学知识与方法教给他们,使他们从教师那里得到收获。然而教师的教是远远不够的,同时要负学的责任。学的责任在于,把学生的学习过程看成是生命成长的历程。生命的成长最终要靠自己认识与体验,教师是无法代替的。教师要做学生的启蒙者和引路人,通过有效的教学策略与手段,激励学生自主学习,重在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。从这一方面来看,教师不一定什么都会、什么都能做到,关键是引导学生去怎么做,评价学生做的怎么样。
现代的信息技术高速发展,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多,学生知道的老师不一定知道,学生能做到的事老师不一定能做到,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,你能说教师是没尽职者吗?教师就不称职了吗?我们有这样事实,一个好教练不一定是好运动员,但教练照样能培养出世界的冠军,说明什么?说明知识和能力是不断创新的,一个人在正确的引导下,能发挥巨大的潜能。
我们现在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再是师徒的关系,是学习的合作伙伴,是课程的共同开发者,在教学过程中,是相互促进、相互弥补、相互影响的。教师的作用不是1+1=2,而是1+1=3、4、5……关键是要生成一种无穷的力量,推动学生去进取、去拼搏、去探索。
教师的人格是促进学生成长的关键因素,一个品质不端,业务不专一,私欲膨胀的教师,是不可能教育好学生的,所以,教师首要具备的是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人文素养,但不等于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给学生,而是通过人格的魅力去影响他们,鼓励他们富有个性的思维品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,以及富有挑战的创新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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